一、关于证书换发的有关政策解释
1.证书换发非强制性要求,个人可根据需求自愿办理。状态为“有效”的 C3 类证书,在证书有效期内不会强制注销,相关业务均可正常办理。
2.证书换发完成后,原 C3 类证书自动注销,不可恢复。
二、关于取消安管人员A类证书中职务为“其他”、“安全总监”的有关政策解释
1.职务为“安全总监”或“其他”的,在证书有效期内不会强制注销证书,但是限制办理“证书延续”或”单位调动” 业务。
2.持证人须先办理“信息变更”业务,完成后再办理“证书延续”或“单位调动”业务。
3.“信息变更”业务办理流程:聘用企业通过“江苏省建设行业职业人员服务平台”发起“信息变更”申请,持证人通过手机“苏服办”APP 确认申请。
三、关于同时持有多本安管人员证书的有关政策解释
1.目前,同时持有多本安管人员有效证书的,在有效期内不会强制注销证书。
2.办理 A 类职务为“企业专职安全总监”证书,或 C 类(含 C1、C2、C3)证书的“单位调动”、“证书延期”、“信息变更”、“证书换发”等业务时,必须先注销其他类别安管人员证书。
3.已持有 A 类安管人员证书的(除“企业专职安全总监” 职务以外),可同时持有 B 类证书。
4.“项目经理”B 类证书与“项目安全总监”B 类证书不可同时持有。在满足相关注册执业资格条件下(同时具备建造师注册资格及初级及以上建筑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资格),可办理职务信息变更。
四、关于校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信息的政策解释
1.报名考核或办理 A 类“企业专职安全总监”,或 B 类“项目安全总监”证书业务时,须校验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信息,要求申请人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与安管人员证书在同一单位。
2.A 类“企业专职安全总监”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不限注册类别);B 类“项目安全总监”须具备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要求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26 年 3 月 20 日




